請詳參簡章,節錄部分如下:
一、依據:
(一)桃園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實施要點。
(二)準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教師助理員缺額:正取 2 名,得備取 2 名(備取時間至 114 年 08 月 08 日)。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歷者,另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尤佳(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 )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入班協助 處理偶發事件。
(三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生活輔導事宜。
五、聘用期間:114年 07 月 01 日至 114 年 08 月 08 日。
六、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 16 時。
七、支薪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 190 元;若契約期間基本工資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 16 時,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 190 元。
(三)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四)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五)本案薪資於暑托結束後發放薪資。
八、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請檢同有關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協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114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08 時 00 分至 12 時 00 分(繳交相關證件)。。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教室(校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 269 號) (電話: 03-4797299#120 或 121)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詳附件一)。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1 、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 、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 、附件二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4 、 其他相關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十、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4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1. 甄選報到時間: 13 點 10 分前報到,凡遲到逾 10 分鐘(含)以上者,概以棄權論。
2. 甄選時間: 13 點 30 分
(二)地點:本校大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