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19
:::
人事主任 簡君玶 - 公告訊息 | 2025-04-28 | 點閱數: 40

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分證者(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二、國民小學以上畢業。
三、同意簽訂僱用契約並辦理加入勞健保,且自行負擔部份費用。
四、同意履行學校餐飲從業供膳人員管理相關規定(若曾在他校服務過者,應附離職同意書)。
五、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尤佳。
六、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原則,本校應進用足額身障者之比例,需具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優先考量。

二、工作項目: 

(一)開學前一日及上班日應配合到校打掃:清洗廚房、餐具、鍋盆、冰箱、排油煙機、門窗等,並整理倉庫及協助檢修廚房各項設施。
(二)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上,並清理廚房、儲藏室、乾料室、截油槽、廚房周邊環境…等。
(三)學生用餐完畢協助倒廚餘,清洗廚房、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廚餘。
(四)午餐相關食材清洗、前處理及截切。
(五)廚房相關之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
(六)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七)協助食材、庫房雜貨及乾料之檢查與驗收。
(八)廚房清潔工作。
(九)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十)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十一)配送各班的午餐、水果及乳品至各樓層餐車上。

四、其他: 

一、每月薪資以依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 (114 年度每月新台幣 28,590 元)支付。勞保暨健保之相關個人自付費用,依政府相關規定分攤,需由個人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試用期間薪資亦同。
二、雇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經試用期考核通過,爾後每年一聘,聘期:每年 7 月 1 日至隔年 6 月 30 日止)。
三、意者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並檢具報名表及繳交相關證件於報名送達期限前親自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校學務處。 聯絡電話:(03)4797299 分機 311 。
四、餘部分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