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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簡君玶 - 研習活動與政令宣導 | 2024-04-30 | 點閱數: 340

為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解釋之意旨,保障公務員之健康權,考試院於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行政院並據以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上述各項規定並同步於11211日施行。

宣導課程已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上架課程將說明「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之規定,並分享實務案例,請大家一起來瞭解自身的健康權在法制及實務運作下是如何被重視及保障吧!

一、 課程名稱:113 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

二、課程時間:52 分鐘

三、終身學習時數:1 小時

四、課程類別: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課程類別代碼 501

參訓方式:

(一)自行線上參訓:請參訓人員登錄「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利用課程名稱搜尋並參加課程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5962

(二)下載本課程教材觀看:課程教材下載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MAxnhQ_n6vR5nlgrfqeC5vQRKSCG43g/view?usp=drivesdk

+透過本課程的學習,你將可以:

一、瞭解現行勤休制度訂定緣由

二、瞭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相關規定

三、瞭解各機關常見勤休管理實務運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