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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張德瑞 - 研習活動與政令宣導 | 2023-08-31 | 點閱數: 144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二)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三)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三、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大竹國小附設補校歐宇承主任 電話: 03-3232917 分機 223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