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星國小校務會議開會通知單
開會事由: 111 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校務會議
開會時間: 112 年 6 月 21 日(三)下午 1:30
開會地點:大會議室
提醒事項:
一、校務會議為全校性重要會議,敬請所有同仁務必參加,另本校校務會議為全體制: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不含代課、代理、兼課教師)、學生家長會 (以下簡稱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會議中如有需投票表決時上開人員有投票表決權。
二、如有提案請於 6 月 14 日(三)前將提案單上傳至 ls-nas/5-夕會彙整/校務會議/111 下/期初資料夾內,或將資料交文書組彙整。
註:依據<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十一點,有關校務重大事項之議案,除校長交議事項外,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1.學校相關一級單位提案。
2.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並應檢附其會議紀錄。
3.校務會議成員經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後提案。
前項提案,於定期會議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