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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簡君玶 - 研習活動與政令宣導 | 2022-05-16 | 點閱數: 190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1152日桃政預字第1110002585號函辦理。 

二、邇來有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時,發生重複編列工程項目、浮報價額,或未使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下稱工程會)發布之工程採購契約最新範本等情,恐致相關人員涉犯貪瀆罪嫌,並使機關蒙受損害。 

三、為免類此情事再次發生,請加強宣導學校人員於辦理工程採購時,應就招標文件內容,詳加審核,並落實採用工程會發布之工程採購契約最新範本。